| 受理机构 | 武汉长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 办件时限 | 承诺5个工作日 | 事项咨询电话 | 027-85998919 |
| 办结告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是否需要现勘 | 否 |
| 受理机构 | 武汉长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 办件时限 | 承诺5个工作日 | 事项咨询电话 | 027-85998919 |
| 办结告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是否需要现勘 | 否 |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需由企业理事会召开会议,商讨变更事宜并达成一致意见;
2.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打开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点击在线办理,提交变更事项,经审核无误后,线下窗口提交纸质版材料。
办理地点:长江新区政务中心
具体地址:武汉市汉口北大道208号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00
一、材料准备
我要变更单位名称,所需材料清单
公共材料:
1.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表(原件 盖章);
2.变更会议纪要(原件 签字 盖章);
3.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副本(核查原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变更后的行业资格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 签字 盖公章);
6.登记管理信用承诺书(原件 签字 盖章);
7.变更后的章程文件(原件 盖章)。
其他材料:
8.上缴本单位原印章;
9.变更名称申请书(系统内填写,导出后签字、企业盖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我要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所需材料清单
公共材料:
1.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表(原件 盖章);
2.变更会议纪要(原件 签字 盖章);
3.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副本(核查原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变更后的行业资格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 签字 盖公章);
6.登记管理信用承诺书(原件 签字 盖章);
7.变更后的章程文件(原件 盖章)。
其他材料:
8.业务主管单位批复文件(两份红头文件)。
我要变更法定代表人,所需材料清单
公共材料:
1.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表(原件 盖章);
2.变更会议纪要(原件 签字 盖章);
3.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副本(核查原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变更后的行业资格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 签字 盖公章);
6.登记管理信用承诺书(原件 签字 盖章);
7.变更后的章程文件(原件 盖章)。
其他材料:
8.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 盖章);
9.法人离任审计报告(原件)。
我要变更住所,所需材料清单
公共材料:
1.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表(原件 盖章);
2.变更会议纪要(原件 签字 盖章);
3.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副本(核查原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变更后的行业资格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 签字 盖公章);
6.登记管理信用承诺书(原件 签字 盖章);
7.变更后的章程文件(原件 盖章)。
其他材料:
8.用房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借用协议(复印件 盖章)。
我要变更活动资金,所需材料清单
公共材料:
1.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表(原件 盖章);
2.变更会议纪要(原件 签字 盖章);
3.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副本(核查原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变更后的行业资格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 签字 盖公章);
6.登记管理信用承诺书(原件 签字 盖章);
7.变更后的章程文件(原件 盖章)。
其他材料:
8.验资报告(原件)。
二、办件流程
材料齐全的将予以受理审核,材料不全的将一次性告知,通知您补齐材料。审批完成后,可在现场制作《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方式一 窗口领取
通知您到窗口来领取许可证。
方式二 邮寄到家
将许可证邮寄到您指定的邮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