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机构 | 武汉长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 办件时限 | 承诺1个工作日 | 事项咨询电话 | 027-85998350 |
| 办结告知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否需要现勘 | 是 |
| 受理机构 | 武汉长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 办件时限 | 承诺1个工作日 | 事项咨询电话 | 027-85998350 |
| 办结告知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是否需要现勘 | 是 |
1.经营场所必须与食品经营类型相匹配,环境整洁卫生,远离有毒有害及污染源;
2.必须配备与经营规模相应的设备,包括消毒、通风、防虫鼠等基础设施,以及废物处理等环保设备;
3.需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合理规划设备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原料成品交叉污染,确保食品不接触有害物质;
5.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一、大厅办理
办理地点一:长江新区政务中心
具体地址:武汉市汉口北大道208号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00
二、网上办理
湖北政务服务网,在首页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找到国家重点事项,点击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即可开始办理。
网上填报流程
智能填表
1.登录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武汉市长江新区;
2.进入主题引导界面,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此时根据您经营的业务类型及规模进行选择;
3.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餐饮企业基本信息,星号部分为必填项;
4.填写食品经营许可信息,需提前确定您的企业是否符合告知承诺的要求,开办餐饮店适用于告知承诺制的范围:(1)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2)在省内已开办10家以上直营店(不含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的餐饮连锁企业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3)经营条件和经营项目未发生变化的申请变更、延续食品经营许可。
5.根据您经营的餐饮类型和规模选择相应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
6.点击新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如实填写即可;
7.点击新增食品安全设施信息,如实填写即可。
材料提交
1.上传《行业综合许可承诺书》,材料上需要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上传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附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双方签字按手印,盖公章;
3.上传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平面示意图及说明,材料上加盖公章;
4.上传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制度文件加盖公章;
5.上传设施设备布局示意图,图上加盖公章;
6.如果您打算从事以下业务:散装熟食销售、自制生鲜乳饮品、网络餐饮服务、中央厨房的建立以及集体用餐配送,需上传相对应的材料;
7.材料上传完毕后,查看申请表,可选择在线生成,点击生成申请表,您之前填报的信息将自动生成完整的表单,请核对表单信息准确无误;
8.点击下载整套申请表,打印表单并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上传盖章扫描件,完成后点击提交。
材料审核,组织现勘
1.提交后,材料齐全的将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将通知您补齐材料,重新上传提交;
2.网上受理后,将由相关部门组织现场勘验,勘验结束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办件进度查询
1.进入个人空间,点击我的办事;
2.点击联办件,找到对应的办件,即可查询办件进度。
1.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电子证照,请搜索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办事服务;
2.找到查询服务,点击相对应的许可证名称进行查询;
3.输入企业名称,查询出来后点击正副本进行证书下载,网上预览时候为无章证书;
4.下载正式证照时,您需要在系统中输入法人的电话号码,并完成短信验证,以便获取带有公章的正式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