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机构 | 武汉长江新区卫生健康局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办件时限 | 承诺1个工作日 | 事项咨询电话 | 027-85998959 |
| 办结告知 | 是否需要现勘 | 否 |
| 受理机构 | 武汉长江新区卫生健康局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
| 办件时限 | 承诺1个工作日 | 事项咨询电话 | 027-85998959 |
| 办结告知 | 是否需要现勘 | 否 |
1.女职工正常缴纳医保(含生育保险),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享生育保险待遇;
2.男职工正常缴纳医保(含生育保险),其未就业配偶同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大厅办理
办理地点一:长江新区政务中心
具体地址:武汉市汉口北大道208号
办理地点二:长江新区社保医保经办服务大厅
具体地址:黄陂区岷山路汉口北高新物流园8号楼一楼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00
二、网上办理
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上办理“生育医疗费支付”业务。
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办理生育医疗费支付
1.点击我要办,选择生育报销,生育医疗费支付;
2.进入填报页面,如实填写申报信息、银行信息;
3.滑到材料上传页面,请按照要求上传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社保卡或身份证,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
4.您提交的办件,将由后台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大厅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
1.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记录单(原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
2.门诊记录: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住院记录:提供由医院病案室打印的全套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病案首页、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手术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3.医院收费票据、发票(原件);
4.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查):
a.身份证;
b.户口簿;
c.社保卡。
二、办件流程
材料齐全的将予以受理审核,材料不全的将一次性告知,通知您补齐材料。
审批完成后,您的申请将在现场办结并告知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