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长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拟出资基金的公告
依据《长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武长管规〔202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长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武长基金办〔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武汉长江新区长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近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长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拟出资基金方案进行审议,现将通过的基金名单予以正式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务必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即“公示期限”)以书面形式(请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武汉长江新区长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武汉长江新区长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重承诺,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为确保异议处理的客观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时效性,对于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投诉处理部门:武汉长江新区长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联系电话:金先生18071756256
投诉联系邮箱:cjxqcxjj@163.com
地址:武汉市长江新区梅教街农业装备交易中心K栋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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