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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江新区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的公告

来源: 新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 发布日期: 2024-10-1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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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农发〔2021〕46号)、《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6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拟面向全区及邻近区县公开遴选参与2024年度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24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补助资金共计200万元,聚焦粮食作物生产及引导小农户自觉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提供机耕、机播、机防、机收及烘干等环节托管服务。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拥有与其服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条件。

(三)提供服务的农业机械和设备须安装北斗并显示正常。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五)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

(二)申报方式:符合遴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组织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申报材料,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新区农发局。

(三)申报资料

申报托管的服务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证照;

3、相关组织成员身份信息等复印材料;

4、所拥有农业机械的照片、牌照相关材料、北斗系统信息截图(10月1日及以后的作业认定均需提供北斗数据);

5、服务主体场所照片、以往提供服务过程照片等;

6、其他能证明服务能力的资料。

(四)组织遴选。新区农发局对自主申报、基本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

(五)信息公示。拟遴选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在长江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武汉长江新区现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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